


教学司函〔2008〕107号
各省级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考虑到护理学学科的特殊性,经研究,决定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该学科第三单元统考科目不再选用“西医综合”,改为“护理综合”。为此,我司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了《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护理综合考试科目及参考大纲》(见附件),供招生单位参考使用。“护理综合”(科目代码:308)的命题工作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考试大纲自行组织。
附件: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护理综合考试科目及参考大纲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